世新大學刺傷案 犯案男大生辯無殺人意圖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發生在去年12月間的世新大學刺傷案,提訊目前在押的陳姓男學生。陳男在庭上表示,自己是不小心傷人,沒有殺人意圖。

世新大學陳姓男學生去年12月11日上午持預藏的水果刀,在校內刺傷石姓學妹遭逮;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偵辦後在今年3月起訴陳男。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法官問陳男當天案發情形;陳男表示,案發當天在教室走廊遇到石姓學妹,想解釋清楚,並問她為何對他這麼不友善,當時也想到石女之前在臉書(Facebook)有刊登一些罵他的文字,因此拿從家裡帶出來的刀子想嚇嚇她,學妹轉身往教室跑。

陳男接著說,他拍了石姓學妹肩膀一下,她重心不穩跌倒,自己就無意識的拿刀刺下去;會帶刀在身上,是因為有自殘念頭。

陳男強調,當時是一時氣憤,不小心傷害石姓學妹,沒有殺人意圖。

陳男的律師說,被告罹患亞斯伯格症,對於感官刺激來源較一般人敏感,情緒起伏也較一般人來的大;想和被害人商談和解,卻不得其門而入,希望法院、檢察官協助,開啟協商的機會。

依據檢辯雙方聲請,法官諭知下次庭審將傳石姓女學生等人出庭作證,但基於保護被害人,原則上會在隔離法庭進行交互詰問,不會讓被害人與陳男面對面。

此外,陳男的律師聲請對陳男做精神鑑定,檢方認為無必要;法官諭知,待合議庭評議後做決定。(編輯:張芷瑄/李亨山)10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