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包登山團隊員 累犯領隊挨罰3萬元

70歲陳姓男子日前參與北大武山三天兩夜登山團,聘雇蔡男擔任領隊,25日蔡男將山友們帶至三角點後就獨自返回檜谷山莊,陳男獨行缺水又腰痛走不動,只好報警求救。警消耗時5小時、以人力背拉等方式將陳男平安護送至登山口。檜谷山莊莊主直指該領隊是累犯,屏東縣消防局泰武分隊依《屏東縣登山自治管理條例》開罰3萬元,可以申訴。

陳男參與商業登山團,一同攀登北大武山,24日晚間蔡男帶領一行9人成功登上三角點後,僅囑咐要眾人走在一起,隨即自己先下山莊休息。陳男原本還有2位團員陪伴,但後來都離他而去,在北大武山登山步道2.2公里處,因為缺水、頭燈快沒電,加上腰傷復發下趕緊撥打電話求援。警消獲報後立刻出動5人上山,順利找到陳男後,以背拉方式、耗時5小時才將人安全送下山。

泰武消防分隊小隊長姚家慶表示,經查蔡男行為已違反屏東縣登山自治管理條例,當場開立舉發單、罰款3萬元,若對方不服可以申訴。北大武山檜谷山莊莊主吳德發痛批,蔡男已經不是第一次丟包隊員,他曾在步道7.3公里遇過一群不敢過崩壁的山友,一問領隊才發現又是蔡男。他追回到山莊指責蔡男,但蔡男一臉「我沒有錯、你奈我何?」的態度。

近年來受到疫情影響,加上山林開放政策,國內登山人口急速攀升,但吳德發表示,不當的帶隊方式,出事是早晚而已;而參加行程的山友也該自我檢討,擁有夢想沒有錯,可是夢想與現實的距離不要太遙遠。沒有爬大山的實力又所託非人,很容易發生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