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垃圾釀大禍 危險物品要要小心

【記者 郭夢迪/台北 報導】倒垃圾是民眾每天的必需工作,而如何做好「垃圾分類」可說極其重要,其中「特定垃圾」絕對不能隨意丟入垃圾車,因為垃圾車內的密閉空間,在天氣炎熱、氣溫高,再經過擠壓下,很可能就會產生火花,一不小心便會引爆。 環保局表示,請民眾務必配合以下危險物品要落實分類及妥善回收,不僅做環保,同時也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一、高壓氣瓶:像是造型噴霧、殺蟲劑、瓦斯罐、噴漆、塑膠打火機等,瓶內可能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例如乙醇,遇到高溫及壓縮很容易引爆起火,建議先將瓶內氣體排空後回收。 二、玻璃、燈泡:回收前記得將廢棄燈泡(管)用紙包裝好,小心輕放、不打破,避免破損清潔人員遭玻璃刺傷;玻璃回收則要小心輕放,避免破損而造成傷害。 三、電池:經過擠壓會造成起火的現象發生,因此要額外回收,以防丟進垃圾車裡發生危險。環保局為避免民眾沒做好垃圾分類,全部裝在看不出裡面有何物的袋子,已在106年開始,呼籲使用「透明塑膠袋」裝垃圾,並由公務機關率先施行。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民眾對垃圾「分類」觀念還有待加強,近幾年派員稽查並隨垃圾車破袋檢查,發現有不少垃圾未做完善分類,為減少垃圾量及落實資源回收,呼籲民眾不用無法辨識內容物的塑膠袋,環保局圾公所清潔隊並將持續加強垃圾及資源回收稽查,以提升民眾落實垃圾分類之觀念。 圖說:危險物品要落實分類,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圖/苗栗縣政府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