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廢棄物摸黑迷路 車撞電線桿漏餡遭警送辦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3日電)1輛貨運曳引車今天凌晨行經台南市六甲區,擦撞電線桿後停在路旁,警方獲報調查發現,現場一共有2輛貨運曳引車載滿營建混合廢棄物準備隨地棄置,2名司機訊後遭送辦。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告訴中央社記者,這輛貨運曳引車今天凌晨行經六甲區,因擦撞電線桿停在路旁,路過民眾主動通報。轄區麻豆警分局獲報警員趕往查看,現場除事故意外貨運曳引車,還有另輛貨運曳引車,兩車都載滿營建混合廢棄物。

警方通知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發現34歲李姓、44歲張姓司機兩人準備將滿載的營建混合廢棄物非法棄置。訊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2車廢棄物疑分別來自苗栗、南投,雙方透過車用無線電連絡在台南市會合,其中1輛因迷路及路況不熟擦撞電線桿。

由於2名司暗深夜摸黑到南部偏遠區域,隨車未持有事業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也無法出具合法廢棄物清理許可文件,合理懷疑是載運非法事業廢棄物。

環保局稽查檢驗科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廢棄物,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為嚴防外縣市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至台南市棄置,將採從嚴認定,並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查扣車輛,如涉情節重大者,將進一步進行法拍。

由於不肖人士常在偏僻地點、鄉間小路或利用深夜摸黑進行非法棄置或偷倒廢棄物行為,或利用租用閒置土地、倉庫等做為犯罪場所。環保局提醒,市民如為土地關係人,應善盡管理之責,建議空地設置圍籬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以防範未然,防止土地遭受非法用途,租約中亦應明訂地主有權查看出租地並定期巡查,觀察土地及廠房是否被棄置廢棄物。(編輯:孫承武)1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