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介選?揪團到陸接受招待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3人交保

橋頭地檢署偵辦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等人違反反滲透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圖:溫蘭魁攝)
橋頭地檢署偵辦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等人違反反滲透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圖:溫蘭魁攝)

橋頭地檢署偵辦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和2名幹部,以及中華人民黨主席與黨員揪團到大陸接受落地招待,並要求支持特定政黨及參選人,企圖影響明年的二合一選舉;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周姓理事長和2名幹部涉犯《反滲透法》和《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院法官晚間裁定周姓理事長20萬、2名幹部各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溫蘭魁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等人違反反滲透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昨天(5日)傳喚周姓理事長等35人到案,並同步搜索5處地點。

橋頭地檢署調查,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與顏姓和郭姓2名總會幹部,以及中華人民黨湯姓黨主席與林姓黨員,自今年起,陸續與中國台辦人員及滲透來源聯繫並接受指示,順應我國選舉情勢變化,決定大選前號召具有影響力的地方人士到大陸,並分別在台東以及高雄等地招攬約60位民眾,11月中旬組團前往大陸湖南省接受落地招待,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肇晶說:「藉由提供免費食宿、交通費之不正利益,作為邀約前開民眾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之對價,周姓被告並利用旅遊期間,不斷向成員宣傳『兩岸一家親』、『和平統戰』等思想,於會後向上開人員要求支持特定政黨及特定政治傾向之候選人。」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周姓理事長以及顏姓和郭姓2名幹部,涉犯反滲透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還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裁定周姓理事長20萬、2名幹部各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湯姓黨主席限制住居,林姓黨員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