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法委機關報 更名為法治日報

(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共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1日創刊屆滿40年,經中央政法委、中國司法部同意,並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法制日報」同日起更名為「法治日報」。

原名為「法制日報」的「法治日報」,昨天刊出「『法制日報』今起更名為『法治日報』」報導,作出更名宣布。

報導提到,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以總書記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明確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全面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指的是對中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全面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則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等。

報導指出,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描繪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宏偉藍圖」。2018年3月11日,中國13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將「憲法」序言第7自然段中「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

報導表示,為使報紙名稱更加準確體現「中央精神」,鮮明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的特色和優勢,在創刊40週年之際,特將「法制日報」更名為「法治日報」。

「法制日報」創刊自1980年8月1日,是受時任中共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組長彭真「政法戰線要辦一張報紙」的指示創辦,當時報名為「中國法制報」,1988年1月更名為「法制日報」,今年再更名為「法治日報」。

據公開資料,法治(Rule of Law)意謂無論是國家元首還是普通公民,都不能高於法律;法制(Rule by Law)則是指法律僅是政府管理國家及社會的工具。(編輯:賴言曦/邱國強)10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