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人涉嫌助北韓發展核武器 遭起訴最高45年監禁

司法部23日宣布,四名中國公民和一家中國公司涉嫌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大型武器分銷擴散制裁規定(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Proliferators Sanctions Regulations)及涉嫌洗錢而被聯邦起訴;四名被告22日在新澤西聯邦法院被大陪審團起訴。

根據起訴書,四名被告為馬曉紅(Ma Xiaohong,姓名皆為音譯)、周建樹(Zhou Jianshu)、洪金華(Hong Jinhua)和羅傳旭(Luo Chuanxu),以及馬曉紅創立經營的公司丹東鴻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後三者分別為該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金融經理。

丹東鴻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在北韓擁有眾多商業資源,並與朝鮮研發核武器有諸多牽連,2017年美國檢方就以該公司幫助北韓躲避國際制裁為由起訴馬曉紅。

司法部助理部長迪莫斯(John Demers)表示,馬曉紅通過20多家掩護公司,與北韓方面進行包含大型毀滅性武器項目的不正當金融交易。若罪名全部成立,四名被告最高面臨45年監禁和17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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