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擬限制未成年開設帳號 須監護人同意
中國大陸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發布「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信息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要求未成年者開通網路帳號必須由監護人同意,並核查未成年者與監護人的身分。
中國網信辦在其官方微信「網信中國」公布,為了規範對網路用戶帳號名稱資訊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進行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這份徵求意見稿提出,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帳號註冊服務的,應當取得其監護人同意,並對未成年人進行基於居民身份證號碼的真實身份資訊核驗,對監護人的真實身份資訊進行核驗。
徵求意見稿說,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台處理未成年人帳號註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誠信的原則」。
近期中國官方大力整頓、加強管理網路環境,中國網信辦9月15日對網站平台提交10項重點任務,要求充分發揮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遏制各類網路亂象。
其中在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方面,「意見稿」要求制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具體方案,加大投入,開發升級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統,合理設置未成年人使用服務的時間、許可權等,嚴防不良訊息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禁藉未成年人名義利用網路進行商業炒作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