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拘12港人 官媒:有權依法審理和懲處

(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拘留12名港人一事引疑慮,家屬要求港府將人接回香港。官媒新華社今天說,上述港人涉嫌觸犯中國大陸的偷越邊境罪,由於陸港沒有移交逃犯的法律機制,大陸有權依法拘押、審理和懲處。

中國官媒新華社晚間發表評論文章表示,「12名香港居民日前因為非法進入內地(中國大陸)管轄水域被捕,涉嫌觸犯內地的偷越邊境罪」。

文章說,這12名港人的犯罪事實確鑿、適用法律清楚,理應依照中國大陸相關法律管轄和處理,目前刑事拘留於深圳,程序符合中國大陸法律法規。

這篇評論文章還提到,由於香港目前沒有和中國大陸移交逃犯的法律機制,中國大陸有權依自身法規進行拘押、審理和懲處。

中國海警8月23日在香港東南方海域查獲一艘快艇,船上有12名曾參與「反送中」抗爭的港人,包括之前因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有港媒指這些港人原先計劃偷渡來台灣。

時隔約3週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於9月13日通報,廣東海警8月23日查獲了12名「非法越境人員」,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上述港人被捕後情況不明,並引起可能「送中」審訊的疑慮;家屬則四處奔走,除與部分香港立法會議員共同呼籲港府將人接回,並赴香港警察總部報案。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也計劃10月1日舉辦遊行,藉此要求北京當局放人,但香港警方今天已發出禁止舉行的反對通知書。(編輯:周慧盈/繆宗翰)10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