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3000部假iPhone換真手機 判刑3年1個月

前俄勒岡州州立大學學生江全(Quan Jiang,姓名皆音譯),兩年前與同夥用3000餘支偽造iPhone手機,假借維修之名從蘋果公司換取上千支iPhone真手機,並轉賣至中國生財,導致蘋果公司損失達90萬元;今年他與同夥被聯邦探員逮捕並交由檢方法辦,並認一項走私偽造品罪名,於近日被法官量刑三年零一個月。

30歲的中國籍男子江全於21日接受聯邦法官(Karin Immergut)的量刑,英莫根裁定被告將被監禁三年零一個月,刑期將於12月5日執行。

江全的代表律師豪斯(Celia Howes)在庭上辯稱,她的當事人在這場Iphone手機偽造案中,只承擔「接收(假Iphone手機)、寄送(回蘋果公司維修)與寄回(至中國)」(Receive, Send in, Return)的小角色,並不知道送廠返修的手機是偽造產品,而這起案件的主謀仍在中國逍遙法外,為江全申請緩刑。

被告當日身穿藍色西服與白色襯衫,在法庭上通過中文翻譯懺悔,他說自己從未有意違反法律,並表示自己在被捕後已改過自新,形容他是一個「無知、幼稚以及愚蠢」(Naïve, Innocent, and kind of Stupid)的人;他還對自己的父母與妻子道歉,稱他是一個不值得驕傲的兒子,期間不斷用面紙擦拭眼淚。

但英莫根認為被告的詐騙案件是一起「仍在進行並經過精密的計算」(Ongoing and Calculated)案件,導致一連串嚴重的罪行發生,拒絕豪斯的緩刑提議,「我不認為『無知』可以作為犯罪的理由」。

根據起訴書,江全與周洋洋(Yangyang Zhou)自2016年1月到2018年2月間,從香港進口大量的偽造iPhone手機,再將這些手機以不能開機為藉口,分別寄送至俄勒岡州、華盛頓州與科羅拉多州(Colorado)的蘋果公司維修,在保修期限內替換新iPhone手機。

法律文件還顯示,江全接收到這些新手機後,再將這些手機以每支數百元價格運回中國賣掉;而蘋果公司總計送出了1493支真手機做為報修替換品,以每支iPhone成本600元計,導致該公司損失89萬5800元。

2012年江全持學生簽證前往俄勒岡州州立大學就讀工程專業,但因英文較差,輟學後轉入當地的Linn-Benton社區大學就讀,他稱自己因需要工作賺錢,輕信網上的求職廣告,才誤入歧途、捲入這場詐騙案件中;他於今年4月被聯邦探員逮捕移送檢方法辦,不到一個月內他認一項走私偽造品罪名。

江全的父母通過賣掉他們在中國的住房,已為被告向蘋果公司支付20萬元的賠償,他的一輛2015年產的賓士轎車也被法院沒收,直到12月5日服刑前他都將被GPS定位裝置監視,刑滿後將面臨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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