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台灣鳳梨後 又肖想拉攏台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上個月26日無預警宣布暫停台灣鳳梨進口,原因是檢出有害生物「介殼蟲」,不合國際貿易常規的做法引起軒然大波後,中國國台辦、農業農村部、林草局等11個部門今(17)日聯合頒布「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將提供農地使用、融資便利、開拓內銷市場等措施。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解說「農林22條措施」(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解說「農林22條措施」(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

國台辦今日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朱鳳蓮也在會中指出,「農林22條措施」與「31條措施」「26條措施」一脈相承,進一步為台胞台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品質發展及鄉村振興提供同等待遇。

朱鳳蓮並指出,「農林22條措施」有三大特點,一是立足新發展階段。隨著大陸加快實施農業林業高品質發展及鄉村振興戰略,台胞台企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擁有更光明的前景和更多的機遇。「農林22條措施」立足新發展階段,鼓勵台胞台企抓住機遇、升級發展。如第10、11、12條支持臺胞台企發展鄉村特色農業、林草生態產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智慧農業、綠色投入品等方面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

朱鳳蓮並指出,二是契合台胞台企實際需求。「農林22條措施」貼近基層臺胞需求,聚焦台胞台企關心的普遍性問題,如第1、2條對農村土地經營權和林地經營權,第4、5、6條對融資問題,第22條對開拓內銷市場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三是涵蓋面廣、支持力度大。「農林22條措施」支持台胞台企參與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畜牧水產養殖等多個領域的建設和生產經營,鼓勵台企參與農林產品國家標準起草,支持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各個方面;並就涉農涉林資金補助申請、深化台企與農墾企業合作、加強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為台胞台企提供有力支持。

朱鳳蓮強調,下一步,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將落實落細各項措施,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增進兩岸同胞親情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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