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 有沒有愛國?他說了算…
近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將在明年(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把「愛國意識」法制化這是近年來中共有意刻劃的動作,而進一步將「愛國」主義化、教條化,甚至與「教育」連結成具強制性的法律。顯然,中共對於愛國的強調不只是意念上的提出,更不會只停留在政治訴求來高喊口號,更具有透過「國家機器」由上至下的立法位階,將「愛國」的抽象意念更具體操作。
在中國 愛國不能只說不做 還得立法遵守
只是《愛國主義教育法》中,「何謂」愛國?「如何」愛國?以及愛國的「目標」為何?有意透過法條來加以規範,至於誰來「認定」、「裁量」?當然就是中共當權者習近平及其隨眾。
《愛國主義教育法》雖然清楚說了要落實愛國教育及愛國精神,但為何要以法制模式來加強愛國主義則沒提及,如果立法的目的只是為了「加強」、「傳承」及「弘揚」,那麼這根本是部畫蛇添足的具文法令,但這就是獨裁專制國家的特性,將法律作為政治權力運作的工具,這在民主國家是不可能有的現象。
推演《愛國主義教育法》虛假的立法宗旨背後事實,要「加強愛國主義教育」,意味著習近平認為老百姓「不夠愛國」,所以要「再教育」來強化,要「傳承和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表示中國長期以來愛國精神不足,必須以「典範模板」來加以傳承跟弘揚。
一部毫無立法必要的法律卻可以洋洋灑灑訂定出5章40條的內容,這就像是「發癈文」一樣濫竽充數,扣除憲法、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國防等部分看似有深層意涵之外,但其實這些內容也和其他法律重疊;至於其他如思想、歷史文化、國家象徵、壯美河山、文化遺產、民族團結、英烈模範事跡等內容,足以讓人疲於細看,不是太八股、就是過於政治宣傳標語。
問題是,為何中共還是要立法?除了是習近平意志的原因之外,難道真的是只是為了立法而立法嗎?恐怕不是如此,會把愛國主義的內容及推動法制化,倘若就權力工具的角度來看,中共試圖提升「愛國的可操作性」。
要「加強愛國主義教育」,意味著習近平認為老百姓「不夠愛國」,所以要再教育來強化。圖為去年習近平考察新疆一處社區服務中心。(中國政府官網)
強制教育洗腦 須通過中共的愛國認證
《愛國主義教育法》的推行對象,是全面性且不分身分、年齡、族群、定居國內外等差異,換句話說,中共要求「遵守愛國」的對象是全體被認定是「中國身分」的任何一個人,無論是哪個職業類別,高大上的權貴、血汗的農民工都一樣,也不分年紀大小,就算沒有法律行為能力的兒童也必須遵照規定。
除此之外,旅居在外已有他國國籍的華人僑民,就連「互不隸屬」的台灣都被劃入接受「愛國主義教育」,這是何等巨大工程及願景的想像,天經地義把「愛中國」框為全球華人的責任,顯然中共有意凸顯愛國的神聖性。
讓人疑惑的是,《愛國主義教育法》正式生效後會如何推行,如果從學校教育進行愛國洗腦,那麼該如何區別和過去作法的差異?恐怕會更具焦在「愛國」與「愛黨(中共)」、「愛習(近平)」的連結,無論是所謂的中國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中共創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重要性,以及強化習近平是引領中國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模範及崇拜。
那麼所有貫徹習近平意志的黨政推動事務,包括國防安全、經濟監管、社會維穩等,都跟「愛國」有關,就連家庭教育都要配合,彰顯進入習近平全面掌權的新時代愛國主義工程,人民的所作所為都必須符合「愛國」,反之則是詆毀國家。
至於《愛國主義教育法》中規定內容涉及台灣,「台灣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除了在中國求學、就業、生活的台灣民眾會直接受影響之外,如果僅是從「教育」的面向來看,實質上很難有實質的效果。
但是,值得留意的是,該法在實際推行上,可能會將「愛國」視為檢視政治正確的標準,未來有需要仰靠中國市場或利益的人,恐怕必須自我審查自己的「愛國意識」,不允許「吃飯砸鍋」的行徑,那麼就必須力證「愛國精神」,過去是「言行表現愛國」,《愛國主義教育法》立法後,法規強制性極有可能要求修畢「洗腦課程」以作為中共的「愛國認證」。
作者》吳瑟致 台灣智庫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台灣韜略策進學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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