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間諜法》生效 美國調整至3級旅遊警示

中國《對外關係法》及修訂版的《反間諜法》7月1日正式生效,國際格外關注,美國國務院也調整旅遊警示,將中國及澳門更新為第三級重新考慮是否前往,僅次最高的的請勿前往,香港則是第二級要特別注意。原因就是因為存在任意執法,以及錯誤拘留的風險,還提醒要避免示威或拍攝抗議者或警察的照片。

陸委會也表示如果要前往中國,務必評估自身風險。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提醒,「集體的行動團進團出,建議應該注意手機個人電腦這些隨身用品,是不是存有可能構成陸方相關機關搜查沒收或是入罪的內容。」

陸委會表示已有多名國人遭不明原因被留置在獨立小房間,檢查手機與筆電,建議前往中國要先到網站登錄資訊,如果一再發生類似狀況也將採取必要作為。

學者表示間諜行為定義不明確,建議政府也可提升警示。

台灣智庫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瑟致指出,「未來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案例,因此而遭到中國的抓捕,這個是不是可以讓我們提升在警示的標準,來讓民眾可以透過警示的,例如紅燈、綠燈、黃燈等不同程度,去判斷是不是該前往中國。」

中國加大對內管控,1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滿3週年,港警國安處宣布,通緝羅冠聰和許智峯等8名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運動人士,並懸賞100萬港幣,並強調國安法有域外管轄權。

香港特首李家超提及,「不論他們跑到天涯海角,我們都會終身追捕這些罪犯。」

香港特首李家超喊出要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終身活在恐懼中,美國、英國及澳洲外交部分別發出聲明譴責,英國外相柯維立更是強調,絕不容忍中國企圖在英國海內外恫嚇個人、試圖使其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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