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超生罰款」成歷史 意味全面開放生育?

(德國之聲中文網)繼中國於5月31日宣布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後,20日政府再次發布相關配套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並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這也代表著所謂的「超生罰款」將正式走入歷史。

社會撫育費一詞最早出現於2002年中國國務院公布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中,是中國政府對於違法超生的民眾所徵收的罰款,目的是「補償政府用於社會事業的支出」,普遍被大眾稱為「超生罰款」。

然而,社會撫養費始終是中國社會裡的一大爭議。它不僅徵收標准各地不一,收支情況也不透明。在二孩政策於2016年實施後,持續徵收社會撫養費的行為也引來社會大眾的討論。根據《財新》報導,2018年時,河南柘城縣曾啟動撫養費征收,對生育三孩家庭處以三倍年收入的重罰,「政府突擊重罰超生」在當時引發了廣泛質疑。

也因此,社會撫養費的取消為中國生育政策寫下一個重要的裡程碑。而超生不再有處罰規範,是否代表中國已全面開放生育?對此,中國官方表示否定。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21日記者會上介紹優化生育政策時,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衛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長楊文莊表示,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確實不合時宜,需及時廢止,但他強調,就算是三孩政策,中國依舊是在實施計劃生育。

不過,中國知名經濟學家任澤平則在微博發文表示,「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意味著四孩五孩是允許,宣告計畫生育實質性終結,形同於是全面地開放了生育。

超生子女差別待遇不再

除了社會撫養費不再,新的配套政策也提到,未來中國民眾入戶、入學、入職等安排也將「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這對於過去在國家政策中屢屢受到懲罰性差別待遇的超生子女及家庭來說,是相當重大的改革。

《財新》報導,長久以來,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入戶、入學制約重重。而在新政策上路後,中國官方將不再對超生兒童設置差別待遇,入戶、入學、入園等基本公共服務要同等提供。

此外,所謂「超生即辭退」的現象也將走入歷史。《財新》指出,不少地方規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超生的國家工作人員一律給予開除處分,公職人員面臨「超生即辭退」的嚴厲處罰。2019年,廣東雲浮市一名民警因「超生」第三胎,就在孩子出生前被辭退。

然而隨著上述處罰規範的取消,是否真的能扭轉中國持續下降的生育率?《澎湃新聞》採訪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他說:「肯定會有鼓勵作用,但是這個作用有多大,不好評估。」

隨著中國在經濟文化上的轉變,「少生、晚生」已成了年輕人的主流看法。要更有效刺激生育率,幼兒照護、經濟補助、孩童教育及育兒假等方面的整體配套措施,也都將是中國政府將面臨的重要挑戰。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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