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貪官二審「維持死刑」 曾猜拳決定職位分配
李建平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8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二審維持死刑,而他在職期間,甚至曾用猜拳決定企業高管的職位分配。
根據《騰訊網》報導,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上訴人李建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李建平,現年64歲,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在職期間,他的腐敗行徑觸目驚心,甚至曾用猜拳決定企業高管的職位分配。
李建平於2018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李建平利用職權侵吞國有資產,並以「石頭剪刀布」的方式決定他所操控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人選。這一荒唐的行為成為他腐敗案中引人注目的細節之一。
李建平的腐敗行為不僅僅停留在簡單的權錢交易上。他借用他人名義註冊公司,實際上由自己操控,通過各種手段侵吞國有資金。據調查,他在2016至2018年間侵吞國有資金高達14.37億元,平均每天侵吞近2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97萬元)。這些資金除了部分被用於賭博外,還被用來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董玉器、黃金珠寶和名貴手錶等奢侈品。
此外,李建平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領導者趙文遠保持密切關係,相互勾結,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其提供便利。在拆除工程、收購土地和安排工作等方面,李建平為趙文遠及其組織提供了大量幫助,導致該組織在呼和浩特市長期盤踞。
李建平案的嚴重性及其對當地政治生態的負面影響,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最終,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9月27日對其作出一審死刑判決,並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建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李建平案件的審判結果彰顯了法治的威嚴,也警示了公職人員濫用權力的後果。隨著二審判決的落定,李建平案將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終的判決結果將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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