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換照案 NCC:委員本專業依法審查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吳易芸/台北報導

針對中天電視新聞台換照一案,中天電視表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王維菁與林麗雲因過去反媒體壟斷主張,引發立場偏頗疑慮,並要求兩位委員必須迴避換照審查一案,不過,經NCC委員會今天(14日)討論決議,兩人執行職務無偏頗之虞,依法不需迴避。

NCC副主委翁柏宗今天表示,中天質疑王維菁委員以及林麗雲委員過去因有反媒體壟斷主張,因此提出兩人對本案有既定立場與偏頗之虞,針對換照一案應該要有所迴避,對此,王維菁與林麗雲兩位委員在今天的委員會議提出臨時動議,並要求依照議事要點以及行政程序法來討論,同時本著專業性審議,依法行使公權力,兩人立場並沒有偏頗。

NCC委員會認為,王維菁與林麗雲的主張與NCC立場一致,反媒體壟斷主張與立場是基於維護媒體市場多元化、保障言論自由與多元文化,並非針對特定媒體,這是普世價值,同時沒有具體的事證證明兩人在執行職務上有偏頗之虞,因此依法無須迴避。翁柏宗也強調,10月26日中天換照的聽證會仍由兩位委員主持不會改變。

翁柏宗進一步表示,中天電視新聞台必需在今年12月11日完成換照,本案將請當事人與利害關係人來陳述意見,每個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同時NCC委員會是合議制,結論將以討論形式或投票表決則要看委員的決定。

另外,對於台灣固網在花蓮地區提供的網路影音服務,遭質疑是非法變相經營有線電視,翁柏宗表示,台固網已經把陳述資料都補齊,NCC最快在本週或下週去現場查核是否與業者所陳述的意見一致,以及相關機電設備。

同時對於富邦集團旗下有線電視用戶數是否超過法定1/3的規定,NCC也會到現場實際調查用戶數,不過,翁柏宗也強調,這部分牽扯關係企業的認定,同時需先釐清適法性問題,是否受有廣法的管轄,委員也正在了解中。

針對有線電視與OTT兩者的區別,翁柏宗也再度說明,本案有線電視與OTT的差別,在於台固網擁有自己的一條線,加上OTT服務,OTT本身是沒有限制時間與地點都可以收看,並沒有綁寬頻,而有線電視的網路建設適用電信管理法第38條,對於業者的營運行為則需要再查核,看是適用OTT、有線電視還是IPTV。

委員會今天也同時審議通過萬象有線電視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以及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總經理變更案,翁柏宗表示,萬象補正與面談承諾未來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包括加強4K鋪設雙向數位機上盒,開發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接軌計畫,提升與國內外合法OTT業者合作,以及降低FTTB建設收容戶數等,同時未來評鑑換照列為審查重點。

此外,NCC今天也許可聯利媒體申請總經理變更一案,對於TVBS提出新聞編輯室公約予以核備。

圖片來源:翻拍自NCC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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