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台電獎助金重複請領引議 恆春修自治條例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13日電)中央2月起補助私立大專院校學校學費,立委徐富癸日前接獲恆春家長陳情,申請核三廠回饋獎助學金遭鎮公所以不得重複請領駁回,今天地方代表開協調會,確定互不抵觸,將由地方修改自治條例。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發布新聞稿表示,當地一直有核三廠回饋獎助學金,用於偏鄉補助教育,是屬於周邊居民的福利津貼,不能受中央無法重複領取的規定影響,因此邀請民進黨議員潘芳泉、台電核三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恆春鎮公所、滿州鄉公所、車城鄉公所、牡丹鄉公所開協調會。

台電核三廠說明,每年提撥給鄉鎮公所的回饋補助金,一年經費約為新台幣1億2000萬元,相關規劃由鄉鎮公所統籌運用,相關款項都有保留。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說明,政策上私立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不得重複請領。但是學生助學金、獎學金,有教育部的助學系統,去協調各部會單位發放,台電回饋補助金如屬於「生活扶助金」,則不會影響發放。

協調會後將由地方修改自治條例,以「就學生活扶助金」方式全額發放,不影響學生權益。本學期因已經開學,恆春鎮公先就私立大專院校學生造冊,後續再請代表會召開臨時會,修改恆春獎助自治條例。(編輯:郭諭儒)11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