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人行道淨寬近4成不合格 陳俞融酸建設局自縛手腳對行人不友善

台中市議員陳俞融、蕭隆澤、陳雅惠、陳淑華、張芬郁、謝家宜等人(見圖),針對台中市人行道淨寬小於1.5公尺達4成,讓台中市行人寸步難行,陳俞融批評建設局根本是自縛手腳,人行道施作淨寬不達標,不重視行人,對行人不友善。要求市府盡速改善現有淨寬不足人行道,還給市民通行順暢人行空間。

市議員陳俞融說,依照內政部最新113年9月12日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規定,有關人行道淨寬,提到人行道淨寬,係指人行道總寬扣除公共設施後可供行人通行之連續淨空間,以2.5公尺以上為宜,一般情況不得小於1.5公尺。但道路寬度12公尺以下者,其淨寬不得小於1.2公尺,如受限於道路現況,經該管主管機關同意者,其淨寬不得小於0.9公尺。

陳俞融指出,根據市府資料,台中市不合格人行道,即淨寬未達1.5公尺人行道,高達38.6%,約4成,甚至連例外受限道路狀況,淨寬未達0.9公尺的人行道,都還有5%,到底要台中市民怎麼通行,有人行道的地方已經不多,但好不容易有人行道,卻又寸步難行,可見台中市人行空間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建設局長陳大田回應,既有道路寬度要趕快改善,未來在做新闢道路時,會遵循最新規範,而部分新闢道路人行道淨寬不足因為經歷用地取得、設計階段,跟新規範有時間差,所以都還是依照舊規範,目前已施作的道路會研議是否還有空間可以拓寬人行道,且市府也希望人行道都可以達到2.5以上淨寬,但還要考慮道路現有路寬,必須讓車輛可以達到通暢性。而今年9月中央新規定通過後,建設局會統一跟各局處協調要達到新標準,讓各局處施作人行道相關工程都依循並符合人行道寬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