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出爐 最高22萬元

台中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3月8日起開跑,4月11日截止,補助項目包括:公共通道溝渠及簡易既有共用和相關設施修繕、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及環境清潔衛生維持,維護社區居住品質及公共安全等,歡迎社區踴躍申請。此外,受疫情影響,社區公共環境消毒也能申請補助,今年度受理收件方式統一改採郵件遞送。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這次補助社區總戶數100戶以下上限12萬元、101至200戶上限17萬元、201戶以上補助上限22萬元,社區只要符合建築物使用執照滿7年,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公寓大廈所在的區公所報備有案,且108、109及110未依台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獲得補助的公寓大廈,即可提送申請。

另外,為鼓勵社區配合政府政策宣導,補助案依台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評分基準表評分,如社區於送件申請補助時,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外,檢附社區主任委員加入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及配合政府機關防疫宣導證明書證明書,及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參加樂居學堂結業證明書影本,寄至住宅處,可酌予加分,評分越高,獲得補助機會越大。

住宅處提醒,社區區權會會議紀錄或管委會會議紀錄,請明確記載向局處申請今年度共用部分修繕補助;發票或收據正本需符合財政部稅務法相關規定,發票若是三聯式發票,第二、三聯正本,都需附於申請資料中;施工前、中、後照片,皆需作為佐證資料,其餘相關規定請上台中市政府住宅處網站查詢。(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