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車評鑑業者沒在怕? 議員:次數過低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議會今(7)日進行市長施政總報告,市議員吳佩芸針對上個月22日晚間,中市發生公車撞死行人案件,提出交通工程設計亟需改革,同時強調目前中市執行要點規定的公車評鑑次數過低,有關交通事故、勞動條件評分配比應提高,並全面引進「倒扣分制度」,進以有效輔導客運業者、提升服務品質。
吳佩芸提出,上個月22日晚間,中市中區發生公車撞死行人案件,造成2名東海女大生1死1傷,事件發生後,市長臉書也遭網友灌爆,這些批評大多涉及交通工程部分,認為交通工程設計亟需改革。
吳佩芸舉出,台中市近10年來大型車交通事故死傷達8669人,24小時內A4事故死亡人數達153人,雖臺中已開始實施公車無限期大執法,自9月25日到10月3日已取締48件。但執法固然重要,問題的根本依然需要解決。
台中市現行公車評鑑制度吳佩芸提出質疑,認為臺中市在每年度評鑑次數不但較臺北市及新北市較低,只有一次;2023年度的評鑑報告至今也仍未上傳供公眾閱覽。
吳佩芸表示,除此之外,司機的職業安全、工時是否符合法規更是需要重視!認為公車評鑑在交通事故及勞動條件的評分配比應提高,但臺中在目前制度中,僅於「百萬公里肇事死傷人數」配分佔5分,另外針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負面服務相關新聞」項目可對交通事故至多扣5分,駕駛員工時部分更僅進行書面審查並佔3分而已。與臺北市及新北市相比,臺中市公車評鑑制度確實相對寬鬆。
吳佩芸強調,公車評鑑制度改革能先行推動,要求市長承諾:從公車評鑑制度開始著手,增加公車業者交通事故及勞動條件的評分配比,並全面引進「倒扣分制度」。
吳佩芸說,依照「臺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第三點規定「評鑑作業每一年辦理一次」,在政府機關必須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若臺中市進行兩次評鑑恐變成帶頭違法,期盼臺中市政府儘速修正執行要點,將評鑑作業改為每一年辦理兩次,踐行依法行政並維持公車服務品質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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