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去年均戶所得、可支配所得 均上升

台中市政府主計處公布一○八年台中市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為一二九·八萬元,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一○八·三萬元,分別較一○七年增加一·四六%及一·六○%;而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三五·三萬元,較一○七年增加二·六○%。

主計處表示,家庭收支調查的目的為瞭解台中市各類家庭收支情形,以估計市民所得、研究個人所得分配及消費支出型態,供作改善人民生活,釐訂社會福利政策等重要參據,其調查以居住於本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個人及其所組成家庭(指營共同經濟生活者所組成之家庭)為對象,以台中市一○八年年中現住家庭戶數九七萬九四六九戶為抽樣副母體,採用「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二○○○戶,進行實地訪查。

主計處指出,一○八年國內經濟穩定成長,全年經濟成長率達二·七一%,帶動台中市一○八年平均每戶所得收入達一二九·八萬元(平均每戶每月收入為一○·八二萬元),較一○七年增加一·九萬元或一·四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即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支出)為一○八·三萬元,較一○七年增加一·七萬元或一·六○%。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三五·三萬元,較一○七年增加九○○○元或二·六○%。

此外,將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排列,並按戶數分成五等分,台中市一○八年最高二○%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二一○·六萬元,較一○七年二一五·九萬元減少五·三萬元或二·四四%,而最低二○%家庭四○萬元,較一○七年三八·二萬元增加一·八萬元或四·六七%,所得差距倍數較一○七年的五·六四倍縮小○·三八倍,與台灣地區所得差距倍數六·一○倍相較,低○·八四倍。

主計處說明,台中市一○八年家庭主要設備如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熱水器及行動電話的普及率均達九成以上,已接近全面普及;由於網路資料流通率高及智慧型手機的盛行,利用家庭設備(電腦或其他設備)使用網際網路連線比率已達九二·三七%,較一○七年成長一·八七個百分點,顯示數位化時代來臨,各項資訊設備已相當普及。

另台中市一○八年擁有自有住宅(含不住在一起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擁有)家庭占全體家庭比例為八七·三○%;平均每戶住宅建坪(含樓梯間、走廊、陽台等)五一·七七坪,雖較一○七年減少○·七八坪或一·四八%,仍高於台灣地區的四五·○九坪達六·六八坪,顯示居住空間相對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