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提供試劑 18家醫院自費快篩降為每次500元內

疫情警戒二級期間,民眾到醫院探病須出具探視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為避免造成民眾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以專案規劃,協商台中市18家可執行快篩醫院,由衛生局提供快篩試劑,協助有需求到台中市醫院探病民眾在填列申請表後,即可以每次500元內完成快篩,並提供快篩書面報告或證明,除減輕需自費抗原快篩的經濟負擔,更可兼顧維護城市安全。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目前自費抗原快篩費用約為每次700到1,000元不等,如有檢驗結果書面報告或證明需求者,則需再額外付費。衛生局與18家醫院合作,減輕探病自費抗原快篩費用負擔,至少可降低民眾500元至700元不等的經濟負擔,也希望經由篩檢即早發現社區中隱藏感染源,維護醫療體系的安全。

衛生局提醒,抗原快篩為疫情期間的珍貴資源,請民眾共同珍惜,避免不必要的濫用或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