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稽查粿條、河粉餐飲業 一南洋料理餐廳未投保開罰

圖說:台中市食安處稽查粿條及河粉類餐飲業,其中一家南洋料理餐廳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將依法裁罰三萬元至三百萬元。(記者鍾麗如攝)
圖說:台中市食安處稽查粿條及河粉類餐飲業,其中一家南洋料理餐廳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將依法裁罰三萬元至三百萬元。(記者鍾麗如攝)

因應「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台中市食安處今天表示,執行第二波「粿條及河粉類餐飲業聯合稽查專案」,目前共稽查二十八家南洋料理餐廳,其中太平區「泰好泰式料理」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將依法裁罰三萬元至三百萬元,並將持續加強稽查,以維護市民餐飲消費的衛生安全。

食安處指出,此波稽查對象為販售粄條及粿條的異國料理熱門餐廳,包含蘭那泰式餐廳、熱浪島南洋蔬食茶堂及裴越南河粉等二十八家,查核重點包含食材來源、保存環境(保存條件、完整覆蓋、原料有效日期等)、製程環境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產品標示、產品責任保險有效期等項目。

食安處表示,經查核太平區「泰好泰式料理」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將依法裁罰三萬元至三百萬元,另常見缺失包含人員未提供體檢報告、食材未完全覆蓋及食材未離地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項目,均已現場要求限期改善,後續複查如仍未合格,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處以六萬元至二億元罰鍰。

食安處指出,粿條、河粉這類米濕製品含水量高,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如保存不當易造成食品中毒,提醒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包含食品材料應離地置放、遵守先進先出原則,並留意食材(品)保存條件,食品烹調後應避免長時間存放於室溫下,若未能馬上食用,應冷藏於7°C以下或熱藏保存於60°C以上。此外,從業人員每年應辦理健康檢查、注意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同時提醒業者,具有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應依規投保產品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