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端午食材 1件查出加硼砂

中市抽驗端午食材 1件查出加硼砂

台中市衛生局抽驗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端午節應景食材,包含肉粽、鹼粽、栗子、餡料、花生粒及調味醬等,總計169件,一共4件不合格,其中1件鹼粽檢出「硼酸及其鹽類」與規定不符;衛生局22號收到檢驗報告後,立即依違反食安法通報檢方,並在23號會同市警局刑大偵七隊前往稽查,業者坦承因不諳法規而使用硼砂產製食品,違規鹼粽約200粒當場銷毀,全案移地檢署偵辦。

(張文祿報導)

台中市衛生局指出,不合格的鹼粽是流動攤商在北屯區北屯市場販售時所抽驗,據業者表示,鹼粽只在端午節或平日有客人訂製時才製作,因節日將近,才在5到6天前開始製作,每天產量約500到600粒鹼粽;製作後載到全市幾個不固定的傳統市場零售散客,當天售完沒有庫存。

至於添加硼砂的原因,業者表示,長輩傳授製作鹼粽時,在滾水中加入約半匙硼砂,可避免鹼粽黏糊好剝開,不知硼砂是違法添加物;衛生局當場將製作中且業者承認有添加硼砂的鹼粽約200粒現場銷毀,並查扣300公克硼砂。

衛生局說明,以往部分業者為了讓鹼粽口感更好,會在食材裡加入硼砂,但硼砂為政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硼砂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腹脹、腹瀉等不適症狀。

這次衛生局也抽驗肉粽店燒肉粽40件,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包括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其中2家肉粽初驗時與規定不符,經限期改善後再抽驗已複驗合格;另外,1件冬蝦檢出二氧化硫0.121g/kg(標準:<0.10g/kg)超標,已立即移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添加非法添加物硼砂產製食品販售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10款,依同法第49條移送檢方辦理,相關產製食品需依規沒入銷毀;製作鹼粽建議使用合法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三偏磷酸鈉有助減少粽身與粽葉黏著,且可改善鹼粽硬度、彈性與咀嚼口感,即日起全市30家衛生所與衛生局服務台均免費提供「三偏磷酸鈉」供民眾索取製作鹼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