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老屋都更整建 最高補助7成

老舊建築透過房屋外觀微整形,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台中市都發局指出,欲申請老屋都更整建補助的民眾,須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發局提出申請,最高補助總金額達70%。

都發局指出,自103年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預算,鼓勵民眾整建、維護老舊房屋的外牆及外部環境,歷年共補助長生金融大樓、中央書局、台灣仕紳館、雙美行旅、富樂旅店、吳眼科舊址、日日新戲院、惠宇公爵大廈等指標案,有效提升建築物安全。

都發局說,「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適用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型態為「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2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可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補助項目包含社區道路及外觀綠美化工程、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街道家具設施、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費用等)、維護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提高建物耐震能力等。

都發局強調,今年編列1000萬預算,每案一般補助項目總金額上限為25%,但若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上限可提高至50%;經市府公告的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補助項目總金額上限為70%;其餘項目補助金均不可超過補助額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