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揭不肖業者收費後仍隨處棄置廢棄物或換人頭持續牟利

台中市議員陳文政今天揭發不肖業者收費後,仍隨處棄置廢棄物,即使被開罰也不收斂,透過向市府申請變更負責人的打游擊戰方式,人頭一個接一個更換,持續牟取不法利益!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對於有環保清運業者疑似不斷更換人頭及地址,躲避刑責部分,除對廢棄物清運許可管制之外,也將加強檢核申請人資料,並與中央、市府經發局合作研究,以及請環保警察一起列管嫌疑人,共同打擊犯罪。

國民黨議員陳文政在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說,近年來裝潢修繕等事業廢棄物隨意傾倒的情況愈形嚴重,不只在郊區田間,就連市區的人行道、私人土地,甚至是民宅門口,都遭業者惡意棄置事業廢棄物;若沒有被抓到,倒楣的是環保局基層人員,要當不肖業者的免費員工,亦即用人民納稅錢支付垃圾處理費。

陳文政指出,不肖業者就算真的被抓到,由於傾倒量不大、有毒物質少,加上都推給員工,或是由人頭頂罪取得「初犯」資格,法院最後都會輕判;但在惡性循環下,讓業者更加肆無忌憚,還荷包賺滿滿,全體市民卻要幫這些業者擦屁股!

陳文政表示,哪些業者有違反廢清法遭判刑紀錄,網路上一清二楚,廢棄物清除業應該屬於需經過審核的特許行業,卻可在前科累累的情況下,任意更換負責人,他質疑市府變更登記審查機制是否不夠嚴謹,才會讓業者如此橫行?

環保局指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後,方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若未取得許可證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現行法條中規範經撤銷或廢止許可證者,於五年內不得以相同或類似機構名稱及相同統一編號申請該業務許可;其負責人於五年內也不得重行申請為清除、處理機構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