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12年交通罰單郵資逾6千萬 民代籲多用勸導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3日電)台中市112年開出236萬張交通罰單,郵資花費新台幣6400多萬元,警察局追加預算不足還動用二備金,今年編列6000萬元因應。市議員認為,應以勸導代替開罰,以免造成市府負面印象。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財經委員會,審查去年市府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台中市警察局統計,111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197萬餘件,112年236萬餘件,增加38萬餘件,成長19.67%,六都排行第3。

國民黨籍市議員賴順仁表示,罰單每年都會開,市府在公務預算應隨之調整,質疑為何去年得動用二備金。他建議,應以勸導代替開罰,不斷開罰恐造成政府開罰單充實市庫的負面形象,容易造成民怨。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去年六都以及全國各縣市罰單件數都增加,台中市開出236萬張交通罰單,去年郵資費編列3713萬元,追加1000多萬元預算後仍不足,才動支二備金1459萬元因應,共6468萬元。今年已編列6000萬郵資費,目前中央微罪不罰尚未確定,7、8月就能知道經費是否足夠。

警察局表示,因應行人路權,112年以人本交通、營造友善行人環境為主題,各縣市警察機關規劃各項交通執法專案,加強取締車不讓人、無號誌路口應依規定停讓、人行道違規停車、道路障礙等違規項目列為重要執法綱領,六都舉發案件均大幅成長。(編輯:謝雅竹)11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