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刊登不具名廣告質疑柯 柯辦正式提告

中時刊登不具名廣告質疑柯 柯辦正式提告

中國時報今天(二十七號)在A3版,刊載一篇以「一群關心未來的市民」為名的半版廣告,質疑柯文哲「究竟是醫院/學校延聘的講座?還是葉克膜廠商的專家代表?」「是赴大陸出差學術交流?還是去配合特定葉克膜廠商行銷活動?」,對於平面媒體接受委託刊登這樣的廣告,柯文哲辦公室今天(二十七號)表示,雖然委刊人避免涉及誹謗罪,刻意以問句方式呈現,不過問句提出沒有事實根據的文字,已經涉嫌違反誹謗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柯文哲辦公室已經委請律師提告。

柯文哲辦公室律師團袁秀慧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報紙、雜誌刊登的競選廣告,應該在廣告中載明刊登者姓名等相關資料,媒體就所接受刊登的廣告,應該有把關義務,明顯不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1條規定。她代表柯文哲,正式向台北地檢署,向廣告委刊人及中國時報董事長蔡衍明、發行人吳根成、總編輯王嶠奇等人,以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正式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