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前勞工董事涉貪 繳回賄款且捐120萬獲判緩刑

中油前勞工董事涉貪繳回賄款且捐一百二十萬獲橋頭地院判緩刑五年。(記者陸瓊娟攝)
中油前勞工董事涉貪繳回賄款且捐一百二十萬獲橋頭地院判緩刑五年。(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前中油勞工董事陳枝章和修護組經理張子房協助廠商驗收,洩漏底標等收賄。橋頭地院考量陳男繳回犯罪所得且捐一百二十萬公益金,依貪汙等罪判二年,緩刑五年。張子房均已繳回犯罪所一百五十五萬元,犯後態度良好,據此建請橋頭地方法院從輕量刑。此外,已七十八歲的廠商廖晟合則因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又已繳納二百萬元公益金,據此判刑一年四月,褫奪公權三年,緩刑五年,並接受法治教育二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橋頭地檢署偵辦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向業者收賄,近一步查出已退休前中油勞工董事陳枝章涉貪。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陳、張偵查中自白,且各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新台幣萬一百一十五元、一刀百五十五萬元;又在宣判前繳交一百二十萬元、四十萬元公益金。依貪污等罪輕判陳男二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張男判二年十月,褫奪公權五年,但未獲緩刑。

此外,已七十八歲的廠商廖晟合在中油公司民國一0六年辦理潤滑油槽工程案時,廖晟合為及早完成驗收請款,找上關係良好的張男幫忙,張男則想到可以拉時任中油勞工董事的六十五歲陳男出面聯繫,廖男事成後行賄一百四十萬元給二人平分。但陳、張二人陸續以顧問、諮詢費名義收賄,並透過洩漏採購案金額、變更採購要求、變更採購規範等方式協助廖姓廠商,總計涉弊標案達五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