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綠島漁港加油站 環境部公告解除列管

【記者李芳菲台北報導】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綠島漁港加油站地下水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污染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於107年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現綠島漁港加油站完成污染改善,並經臺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驗證通過,環境部6月6日公告解除污染整治場址列管。

中油公司於107年通報綠島漁港加油站汽油洩漏,隨即啟動緊急應變調查污染情形,經查證屬實,並於107年10月11日經臺東縣政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於同年12月25日經環境部(即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本案在臺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監督下,除要求中油公司提出整治計畫進行改善,整治期間定期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督促行為人改善及預防二次污染。中油公司為顯企業責任,在環保局嚴格監督下,依核定之污染改善期程,歷經5年時間完成整治,總費用約2千7百萬元。環境部另補助臺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驗證費用,協助本場址土壤及地下水評估及檢測作業。

環境部強調,加油站不僅在提供燃料、支持經濟和基礎建設方面起了重要作用,還在方便公眾生活、保障能源安全和支持未來能源轉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因地下形式儲油槽發生洩漏不易察覺,環境部推動加油站定期監測申報並落實自主管理,以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永續利用,共同維護土壤及地下水品質。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