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聯手查海外貪官

(中央社台北20日電)中國大陸警方將與澳洲警方聯手追查大陸貪官在澳洲的資產,特別是2002年外逃的高嚴。在大陸改組國家電力公司前,高嚴1998年升任總經理,之前還當過吉林省省長、中共雲南省委書記。

澳洲媒體之前報導,外逃澳洲的7名大陸高官和企業高層主管,涉嫌貪污財產總計10億美元(新台幣300億元)。這些嫌疑人都已取得澳洲國籍或永久居留權。

澎湃新聞網引述澳洲「雪梨晨驅報」的報導,中國大陸查處外逃貪官的行動得到了外國政府的支持。

澳洲聯邦警察局與大陸警方將在接下來的幾周內展開合作,聯手查沒中國大陸貪官在澳洲的非法資產。這是雙方史無前例的一次合作。

澳洲、美國和加拿大是中國經濟犯外逃最多的三個國家。大陸可以根據「聯合國反腐公約」提出引渡要求,因為中國大陸和澳洲都加入了這個公約。

但是根據澳洲的移民保護法,這些官員也可以提出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申請避難,來避免在中國接受審判。10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