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二期承諾減空污減碳排減燃煤
關於媒體報導臺中市長盧秀燕稱環境部卅日審查通過台中電廠第二期環評案,增建四部燃氣火力發電機組,竟無任何減少污染等要求,環境部澄清表示,盧市長恐有誤解,在環評會議中台電公司承諾台中電廠第二期燃氣機組全數商轉後的次年起,相較第一期燃氣計畫,總空氣污染物可再減少四十一%,溫室氣體排放再減少卅三%,燃煤機組轉為備而不用,相較現況更可大幅減少燃煤量,並非如盧市長所稱污染只增未減。
環境部深刻理解臺中市民改善中火空污的期盼,長期以來一直積極促請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應加強改善臺中空污對策,尤其燃氣的空污及碳排較燃煤均有顯著改善,中火第二期計畫第一部燃氣機組商轉前至機組全數商轉後次年起,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由每年五四七公噸、二八九三公噸、四九一四公噸,降至三八四公噸、一一四八公噸、三四○四公噸,總空污排放量可由八三五四公噸降至四九三六公噸,減量達四十一%;溫室氣體排放由每年三一七○萬公噸CO2e,降至二一一六萬公噸CO2e,減量亦可達卅三%,已具實質減量效果及具體期程,並非如盧市長所言沒有任何污染遞減要求或防制要求。
【記者劉小玲/台北報導】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三十日通過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除了興建四部燃氣複循環機組之外,未來既有的十部燃煤機組,最終會有四部除役拆除,六部除役轉為緊急備用機組。
台電強調,早一天增氣,早一天減煤,才能兼顧市民用電不匱乏及空氣品質改善的雙重目標。
台電表示,燃煤一度電的空污排放量是燃氣機組的三·五倍,碳排量則是二·二五倍,因此以氣換煤,可有效大幅降低空污及碳排放。台電公司於環評大會中,已明確提出,中火二期燃氣計畫完工後,可減少空污排放四一%、減少碳排三三%。
台電指出,在增氣減煤的過程中「先增氣確保穩定供電」、「後減煤改善空污減排」,是兼顧穩定供電及空品改善的最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