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二期環評案通過 再增4燃氣機組 2035年脫煤

環評大會今天(30日)下午審查台中電廠二期環評案,歷經約4個小時的討論,委員們最終決議通過中火二期環評案。台電預計自2031年起再新建4部燃氣機組,逐步「增氣減煤」,現有燃煤機組預計2035年全部除役,邁向「無煤中火」。

台電將在台中電廠新建4部燃氣機組,既有10部燃煤機組將有4部除役拆除,6部轉為緊急備用,該案於今年8月已通過環評初審,30日下午進入環評大會審議,20多名環保、公民團體代表在會中登記發言,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機組規模不減反增、空污與碳排未大減、既有燃煤機組汰除時程延宕等,列席機關包括經濟部、台電、台中市政府等也依序說明、表達立場,現場氣氛數度緊繃。

歷經約4個小時會議討論,大會在晚間7時多做成決議、通過此案,環評委員一致認為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司長徐淑芷說:『(原音)歷經4個小時的審查,環評委員一致認同這個案子可以通過環評審查,然後主要要求他們補正的部分就是他們各種機組興建之後的各種情境,他的污染的減量、煤的減量,還有碳的減量,要明確的把他寫在我們的定稿裡頭。』

環評大會要求台電應將補充說明資料納入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包括天然氣儲槽安全設置規劃,並依據台中電廠一、二期及中佳發電廠的啟用情境,呈現各情境燃煤減量規劃,及各項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減量情形,以及溫排水監測項目增加餘氯。

台電在會中指出,中火二期計畫有其推動必要性,燃氣機組發電效率高,且碳排較燃煤機組減少一半,目前正在進行1期計畫,新建2部燃氣機組,拆除原2部燃煤機組;預計2031年起啟動二期計畫,將再陸續新建4部燃氣機組,待燃氣機組穩定商轉後,將再拆除2部燃煤機組,另6部燃煤機組轉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專用於供電系統跳電、限電期間或其它為維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每部緊備機組每年累積運轉時數不超過720小時,兼顧環保、經濟與國安。

台電表示,在施工期會逐年減少碳排與空污,每年減排空汙總量約11噸,營運期各階段減量幅度再增加,台電將根據立法院「中火以氣換煤」主決議,將中火現有10部燃煤機組提前11年脫煤,於2035年全部除役,營運終期全廠空污排放量預估值將減少約41%、溫室氣體減少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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