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通緝彭文正!控蔡英文學歷造假 人卻滯美

媒體人彭文正涉誹謗蔡英文總統學歷造假,遭起訴但未到庭,滯留美國。台北地院上月20日開庭時,彭未到庭,經檢方聲請拘提,北院今(19)日表示,彭文正有逃亡事實,我國司法權不及於美國,因此拘提並無實益,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予以通緝。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等人指控蔡英文「偽造論文及證書」,彭文正後來公開質疑蔡英文學歷造假,蔡英文控告彭文正等人。北檢認定彭文正未進一步查證,為報一己私怨,且為讓所經營的「政經關不了」頻道有更高的訂閱數及點閱率,發布不實言論,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賀德芬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北院指出,經審酌檢察官、辯護人陳述後,認為相關事證足認彭文正已構成逃亡要件,而台灣司法權不及於美國,故無拘提實益,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發布通緝。彭文正的辯護人雖稱彭文正考量回國將有人身危險,且台灣防疫規範嚴格等理由,無法不到庭。

北院續指,辯護人所謂彭文正的手機在美遭到定位及手機遭駭部分,雖提出手機畫面影本為據,但其真實性與關聯性未經證實,不能因此認為彭文正在台有人身安危之虞,況且入境台灣雖有若干防疫規定,客觀上並不會阻礙彭文正回國。

北院認為,彭文正以北院若不依其聲請調閱卷證就不到庭,顯然是倒因為果;至於彭文正請求審理蔡英文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除公訴檢察官已表明不在本件起訴範圍外,彭文正既然否認犯罪,為何又請求擴張審理未經起訴部分,顯然互相矛盾。

至於彭文正請求法庭直播部分,北院說明,法庭活動牽涉案件當事人、證人、執行公務人員、旁聽者等所有參與者的言行舉止、個人資料、樣貌形影,屬法律保留事項,不能在法無明文情形下,由法官在個案中依其訴訟指揮權決定,且法院是否准許法庭直播,也不是彭文正可拒不到庭的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