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聯盟針對昨日爭議判決進行說明

記者張翔程/臺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今(11)日召開審判委員會,會長吳志揚特別要求,聯盟執法公信力應該維護,同時也應據實回應球迷及球團的質疑,尤其針對重大爭議,應於賽後第2天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並公開說明結果。

吳志揚強調,依據規章輔助判決後球隊不可再抗議,如有質疑應於賽後提出申訴,一切都應該要按制度進行。

中華職棒昨(10)日例行賽編號第190場中信兄弟與Rakuten Monkeys之戰,第六局下半本壘攻防判定跑壘員出局,樂天桃猿提出電視輔助判決,經重播檢閱小組檢視重播畫面判定捕手有封壘之守備行為,而判定跑壘員得分。 針對昨日重大爭議判決,吳志揚指示聯盟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並由秘書長馮勝賢親自主持。馮勝賢指出,審判委員會依據《棒球規則》補述3.25第C項「本壘衝撞相關條例」認定昨日所發生之爭議判決並無誤判。

依據《棒球規則》補述3.25「本壘衝撞相關條例」第C項「捕手規範-阻擋之定義」中第4款的「註」:封壘的概念與認定意即原本可能安全得分的跑壘員,確實因捕手腳之違法站位造成阻擋而無法觸壘被觸殺出局時,則可成立捕手違規。

重播檢閱小組認定捕手確實有封壘之守備行為,導致跑壘員可能得分的狀況消失,因此依據上述競賽規程及裁判補述相關條文,經聯盟審判委員會會議討論,認定昨日之輔助判決正確,中信兄弟捕手阻擋犯規。

依據聯盟競賽規程第45條,「即時重播輔助判決」明文定義的即時重播檢閱小組由聯盟現場主管、審判委員、預備裁判員組成,同時如果有必要,可以加入現場裁判員(不得為爭議判決者),審判委員擁有最後決定權。

會長吳志揚要求聯盟執法公信力應該維護。(中華職棒聯盟提供)

秘書長馮勝賢說明昨日爭議判決並無誤判。(中華職棒聯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