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違法從事EDA業務 在台負責人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陳姓男子原以外資投資人方式在台申請投資思爾芯公司,集團被港資收購後,申請改為中資遭駁回,另行在台灣從事EDA研發生產、銷售。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兩岸條例起訴陳男。

檢方調查,陳男前為S2C集團負責人,該集團於民國93年在中國上海設立上海思爾芯公司,主要從事積體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EDA),集團另在日本、韓國、香港等地成立子公司,並於99年間在新竹市設立思爾芯公司,在台灣從事EDA等產品生產與銷售。

103年5月間,陳男以英屬開曼群島商S2C Tech Inc.在台代理人名義,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以受讓思爾芯公司所有股份方式來台投資核准。S2C集團後來被香港國微公司收購,子公司上海思爾芯公司更名為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

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後來計劃於107年間將S2C Tech Inc.股權轉讓給香港國微公司承受,S2C Tech Inc.於107年11月向經濟部申請將其身分由外國投資人轉為中資投資人,遭到駁回,經濟部另因S2C Tech Inc.未經許可即改變上層股權結構而予以裁罰,並限定於1年內停止或撤回投資。

檢方指出,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決定解散思爾芯公司,員工及營業地點改為新竹辦事處,當時負責管理的陳男於108年間改租辦公室地點,並以自己另行經營的上海思爾芯信息公司與員工重新簽訂勞務契約,以人力招募轉換方式,讓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繼續在台違法從事EDA的研發生產、銷售。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陳男。

調查局移送本案時,另指控思爾芯公司於S2C集團被國微公司收購前是假台資,並違法在台挖角高科技人才。陳男辯稱思爾芯公司成立時是真台資,後來被S2C集團收編為子公司,與上海等地的思爾芯公司是關係企業,台灣的思爾芯公司並非為上海思爾芯公司從事業務。檢方調查後採信陳男說法,予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