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運通將台籍船員退保 工會抗議變相逼退員工

由泛國營事業中鋼百分百轉投資持股的中鋼運通,2日遭工會發新聞稿指控,公司近年透過仲介不斷增聘中國船員,7月初還無預警將不在船上的台籍船員勞健保全部退保;船員被公司告知,下船期間不算是中運員工。

被退保船員說:「他並沒有告訴我們,他的員工認定依據是什麼?過去他一貫都是下船不退保,但現在他給予我們的說法,這是恩惠。」

據工會資料,中運2019年台籍船員還有656人,到2024年目前在船台籍船員只有315人,減少超過300人。

中鋼運通工會理事長王慶宏表示,「部分船轉成巴拿馬的船,台灣船員根本就上不去,因為他換巴拿馬籍,重點就是他要換大陸船長跟輪機長,或者這一些其他的大陸籍船員,他就很方便,隨時可以做調度。」

被退保船員說:「《船員法》第52條有講就是,岸休船員就是儲備船員,那他應該是要有勞健保、有待命薪水,就是我們在岸的薪水。」

船員認為退保是變相逼退船員,並透露中國船員收到上船通知起就計薪,台灣船員卻要上船後才算;疫情期間,中國船員隔離有薪水,台籍卻沒有,指控中運差別待遇。

對此中運表示,不清楚中國船員跟仲介簽訂的給薪條件,且台籍員工聘用比例仍超過83%,並無大量聘用中國船員狀況。

中鋼運通副總林錦駿表示,「國內的航商基本上,船員下船都是斷保的,因為不是定期契約,沒有僱傭關係,我們也只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說,下船了以後,既然跟你沒有僱傭關係,就不應該替他投保,所以我們有執行這一個部分。」

中運表示會持續與工會及勞工協調,但有關船員定期契約爭議,航港局表示,依海事勞工公約,契約可分定期、不定期及短期契約,尊重勞資協商機制,但會與航商、工會等單位討論,配合《船員法》修法,研擬船員不定期契約範本。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2中國船舶限制水域併靠 海巡登船檢查8船員帶回調查
旗津造船碼頭貨輪疑除鏽釀大火 9船員平安上岸
美光工會赴AIT陳抗 促裁員合法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