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4日施行 勞動部盼勞參率達65%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明天施行,勞動部今天表示,除鬆綁勞基法規定外,也提高僱用中高齡者補助;若以中高齡勞參率65%為目標,預估仍須再增加7萬人就業。

勞動部今天表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明天施行,並已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計6部相關子法,同步施行。

專法中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不受勞基法第9條規定;另外也放寬滿65歲雇主得強制退休規定,並明定定期契約勞工履約屆滿3年後得終止契約的規定。

另外,現行雇主僱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中高齡者每月獎助新台幣1萬3000元,未來對高齡者加碼到每月獎助1萬5000元,最長12個月。

在子法中增訂,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年滿65歲得強制退休規定員工,凡留用人數達公司人數30%、僱用6個月以上且薪資不低於近3個月平均薪資者,得申請繼續僱用補助,前6個月每個月補助1萬3000元,第7個月後每月補助1萬5000元,最長補助18個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施淑惠說明,目前退休續聘的比例占公司人數平均約25%,因此訂30%是希望促進增加留任機會,先以達成100家為目標;相關計畫內容、表單仍在設計,預計明年第一季上路,但適用對象會追溯至今年12月4日。

施淑惠指出,目前中高齡勞參率約64.2%,若要達到65%的目標預估還需要增加7萬人就業。

施淑惠提到,另外也設計僱用高齡者傳承經驗補助,若雇主僱用高齡者,並擬傳承課程,將補助相關費用,僱用每名高齡者補助雇主每年10萬元,最高50萬;目前細部計畫仍在研擬,會盡快推出。

針對勞工補助方面,施淑惠說,也放寬跨域就業補助、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等; 另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與29歲以下青年共同創業,提供200萬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最長3年貸款利息補貼。(編輯:陳政偉)10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