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4日開始施行 勞動部盼勞參率達6成5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明日施行,勞動部今日指出,除鬆綁勞基法規定外,也提高僱用中高齡者補助;若以中高齡勞參率6成5為目標,預估仍須再增加7萬人就業。

勞動部今日發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等6部相關子法,並配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法》於明(4)日同步施行,期盼透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與相關子法的推動,有效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

勞動部表示,希望《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可以全面協助及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因此,分別就在職者、失業者及退休者都有相關的協助措施。

專法中,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不受勞基法第9條規定;放寬滿65歲雇主得強制退休規定,並明定定期契約勞工履約屆滿3年後得終止契約的規定;現行雇主僱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中高齡者每月獎助1萬3千元,未來對高齡者加碼到每月獎助1萬5千元,最長12個月。

在子法中增訂,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年滿65歲得強制退休規定員工,凡留用人數達公司人數3成、僱用6個月以上且薪資不低於近3個月平均薪資者,得申請繼續僱用補助,前6個月每個月補助1萬3千元,第7個月後每月補助1萬5千元,最長補助18個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目前退休續聘的比例占公司人數平均約2成5,因此,訂為3成是希望促進增加留任機會,先以達成100家為目標;相關計畫內容、表單仍在設計,預計明年第一季上路,但適用對象會追溯至今年12月4日;目前中高齡勞參率約6成4,若要達到6成5的目標,預估還需要增加7萬人就業。

在設計僱用高齡者傳承經驗補助方面,若雇主僱用高齡者,並擬傳承課程,將補助相關費用,僱用每名高齡者補助雇主每年10萬元,最高50萬;目前細部計畫仍在研擬,會盡快推出;針對勞工補助方面,也放寬跨域就業補助、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與29歲以下青年共同創業,提供200萬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最長3年貸款利息補貼。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4日施行,勞動部指出,除鬆綁勞基法規定外,也提高僱用中高齡者補助;若以中高齡勞參率6成5為目標,預估仍須再增加7萬人就業。(勞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