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遭歧視? 50歲員工突失業 控外資銀行逼退

財經中心/楊思敏、戴亞倫 台北報導

台灣面臨少子化和高齡化問題,政府力推中高齡就業。但有外資銀行員工控訴,去年公司以數位化為由逼退她們,甚至說出「孩子已經長大,也沒有房貸」,覺得受到年齡歧視,失業後只能靠先生一份薪水養家,生活實在很難過,因此喊話勞動部,要重視年齡公平友善問題。

工鬥團體舉標語,喊話勞動部,正視中高齡就業歧視問題。19歲就進入銀行上班,服務超過30年的鍾小姐,指控公司去年10月無預警以數位化為理由,裁減人力,主管私下卻說,你們孩子已經長大,也不用繳房貸了,令她相當氣憤,自認為還在壯年期,要為退休生活多存點錢,卻突然失業。

鍾小姐質疑,自己未達法定退休年齡,也自認是努力工作且表現良好的勞工,認為公司年齡歧視,使他們陷在失業的痛苦中。

另一位楊小姐則表示,如果當初不簽合意離職的話,就會被強制資遣,「我們這個單位已經有5位,像我們這樣子服務近30年、年齡50歲左右的同事,被銀行用同樣的手法(逼退)。」

中高齡就業遭歧視?50歲員工突失業 控外資銀行以「數位化」為由逼退
中高齡就業遭歧視?50歲員工突失業 控外資銀行以「數位化」為由逼退

直到今年5月才拿到就業歧視審定書,前東家被罰了60萬元,但這段期間她們無法找工作,只能靠另一半的5萬月薪養家,根本無法生活。今年政府修訂"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工未滿65歲,不得強制退休,滿65歲可以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工鬥團體呼籲勞動部,應該先確保中高齡不受歧視或被迫離開職場,才是治本的方法。

台灣工鬥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表示,主管機關都已認定該公司就業歧視,卻還是沒有辦法讓他們能夠復職。

中高齡就業遭歧視?50歲員工突失業 控外資銀行以「數位化」為由逼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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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曾在七月指出,企業不能以年齡為由有差別待遇,如果有違反情形,將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

法律上,定義45歲以上為中高齡勞工,台灣面臨少子化和高齡化,政府力推中高齡就業,緩解缺工問題,只不過目前65歲以上的勞動參與率不到10%,遠低於韓國的38%和日本25%,如何落實職場公平和年齡友善問題,值得關注。


原文出處:中高齡就業遭歧視?50歲員工突失業 控外資銀行以「數位化」為由逼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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