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房疼痛就是得乳癌?名醫張金堅破解錯誤迷思
根據衛福部統計,我國乳癌好發年齡約 45〜69 歲之間,比歐美國家早 10 歲左右,每年有逾一萬五千位婦女罹患乳癌。許多人經常誤以為乳房疼痛時就是罹患乳癌,這是錯誤的觀念,請乳癌名醫來解答。
台大醫學院外科部名譽教授兼主治醫師張金堅表示,許多人經常誤以為乳房疼痛時就是罹患乳癌,而事實上,乳房疼痛並不完全是乳癌症狀,因此,為了能夠準確判斷病情,會進一步檢查。
他說明,臨床上,通常會根據患者的病史,並進行乳房攝影及超音波檢查,如果影像上判定為可疑腫塊的話,則需要再進行切片檢查,進一步確認乳癌的期別跟型態。
張金堅指出,乳癌總共分為零〜四期,其中,零至二期屬於乳癌早期,治療存活率通常高達九成以上。目前,由於醫藥發達,第四期病人已由 15 年前五年活存率 15%,增加至 35%。
第零期:指癌細胞還長在乳管內,尚未侵犯到基底膜外,此階段的治療較簡單且有效。
第一期:是指腫瘤直徑小於 2 公分,且無淋巴或皮膚上的轉移;
第二期:是指腫瘤小於 5 公分,或 1 至 3 顆淋巴轉移,
第三期:腫瘤大於 5 公分,或淋巴轉移有 4 顆 (含) 以上,或是腫瘤蔓延到上面的皮膚,或轉移到下面的胸大肌、胸部的肌肉。
第四期:腫瘤已經轉移到全身其他器官,如骨頭、肝臟、肺臟和腦部等,
除了乳癌期別外,還需要根據患者的 ER(雌激素受體)及 PR(黃體激素接受體),以及 HER2(第二型人類上皮生長因子受體)免疫染色結果、Ki-67(細胞生長分裂指數)及細胞惡性度等參數,將乳癌分為管腔細胞 A 型、B1 型、B2 型,以及 HER2 陽性型、三陰性乳癌型態。
根據不同乳癌的期別與型態,採取的治療方式也會有所不同。常見的乳癌治療包括手術治療、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以及荷爾蒙治療,除此之外,現在也有免疫治療或細胞治療輔助,目的是為了提高治療效果。
張金堅表示,細胞治療可分為幹細胞治療以及免疫細胞治療,而近 20 年來已有很多相關的研究與臨床實驗,確實在各種醫療方面都具有潛力,不過還需要大量的數據研究佐證療效以及遵行相關法律規定,才能實際應用在乳癌治療上。
文 / 黃慧玫、圖 / 楊紹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