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管理失控 環團籲修法遏止環保犯罪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環保團體今天(10)呼籲政府各機關應負起責任,要求事業做好廢棄物處理及流向的管理(劉玉秋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環保團體今天(10)呼籲政府各機關應負起責任,要求事業做好廢棄物處理及流向的管理(劉玉秋攝)


近年來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頻傳,已嚴重污染農地、河川地,事業廢棄物管理機制儼然失控。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環保團體今天(10日)呼籲政府各機關應負起責任,要求事業做好廢棄物處理及流向的管理,也應修法編列管理經費與建立機制,為當前失控的事業廢棄物問題補破網。#記者劉玉秋的報導#

近年政府雖已推動循環經濟,鼓勵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但事業廢棄物產生量日增,再利用量能有限,去化不易,導致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頻傳,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環保團體10日舉行公聽會,希望為失控的事業廢棄物管理機制找出解決之道。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指出,台灣2019年事業廢棄物申報產生量約1,984萬公噸,事業廢棄物高達84%以再利用方式處理,但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土資場,向地方政府申設的再利用機構,名義上是再利用,實際上卻是將事業廢棄物混合攪拌,並疑似摻入污泥後填入漁塭。黃煥彰質疑事業廢棄物沒有完善的去化管道,廢棄物搖身一變為產品,「循環」到農地與魚塭,危及食安。黃煥彰說:『(原音)竟然沒有去化管道的結果就是假在利用、假循環經濟,循環到農地、魚塭裡,事業廢棄物埋在農地裡越來越多。我問大家,我們的食安到底安不安?國土到底安不安?整個廢棄物管理上如何失控?』

陳椒華也表示,環保署5年來查到869件非法棄置場址,只有8%場址完成清除工作,其餘92%都還堆在原地,後續清理整治作為付之闕如,經濟部、營建署、農委會等單位,都仍應積極負起責任,檢討及加強管理機制與稽查。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非法流竄案件頻傳,非法棄置場址完成清理比例偏低,反映的是各級環保主管機關在事業廢棄物管理經費與機制的不足,須儘速修法補強。

環保團體呼籲經濟部、科技部與營建署應全面檢討所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並明確規定再利用產品不得回填於農、漁、牧用地,立院也要儘速再次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授權環保署設置「廢棄物管理基金」,收取事業廢棄物管理費及資源減量費,並提高違法再利用者的刑責,遏止環保犯罪氾濫。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