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大逆轉 東港鎮長當選有效定讞

屏東縣東港鎮長黃禎祥在選舉期間包紅包給入厝選民,因此挨告,一審法官認黃供詞前後不一,判當選無效,黃不滿上訴,高雄高分院10日認紅包是禮金非買票錢,改判當選有效定讞,對此,黃感謝司法明察秋毫的判決。

2022年東港鎮長選舉,無黨籍黃禎祥拿下1萬6098票贏過獲8747票的民進黨籍林漢丑,不過林質疑黃在參加鎮民入厝餐會時,趁機致贈1600元紅包買票,對黃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黃禎祥喊冤,自己與該選民算是熟識,基於私人交情而到場祝賀,但沒有贈與禮金,無任何交付賄款及影響選情,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也是不起訴處分;然而,完成警詢筆錄後,當天再接受檢察官複訊時改稱,他參加選民入厝餐會時有包2000元紅包,但對方沒有收,進入法院審理後,黃又向法官改稱,他有包1600元紅包給該選民。

此外,該選民向警方表示不認識黃,知道對方當時是候選人的身分,當黃拿1600元紅包給他時還說:「選舉期間這樣不太好」,但黃堅決要給紅包,加上當下也有其他朋友包紅包,才會一併收下。一審屏東法院法官認黃供詞前後不一,雙方也並非熟識,判當選無效。

黃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10日宣判,認為紅包是禮金非買票錢,將原判決廢棄,改判當選有效定讞。

對此,黃開心道,感謝二審法官明察秋毫,還他一個清白,這件官司多少有影響到他的心情,但知道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所以在案件審理期間都沒有荒廢鎮政,現在判決確定、所有事情塵埃落定,不僅讓他鬆了一口氣,也更能心無旁騖的推動鎮政,目前他正籌辦端午節賽龍舟活動,今年公所特別推出接駁服務,讓遊客免去停車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