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沒幫員工辦勞保 勞動部「罰2萬」公告曝光

于美人去年曾參選立委,期間與競選團隊鬧翻。陳品佑攝
于美人去年曾參選立委,期間與競選團隊鬧翻。陳品佑攝


知名主持人于美人去年投入北市中正萬華區立委競選,未料卻因拒發加班費等因素與昔日競選團隊鬧翻,被告上法院。勞動部本月10日在官網上公告,于美人確實沒有替勞工辦理勞保、退保手續,遭處分2萬元。

于美人今早遭媒體揭發,去年參選立委期間,曾要求工讀生與臨時人員簽切結書自願放棄勞健保,沒有依法為員工加保勞保;另有拒發加班費等爭議,被競選團隊檢舉提告,雙方正式鬧翻。

經查詢勞動部10日公告,本次總統、立委參選人中,僅于美人1人違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2條」,沒有幫所屬勞工辦理投保、退保手續,遭罰2萬元。

勞保局說明,每次大選前均提醒擬參選人,即使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若僱用競選活動工作人員,即使只僱用1人,就成為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規定必須在員工到職當天申報「員工參加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如未依規定辦理,遭檢舉就會開罰。唯一例外者是「未支薪」志工。

而于美人遭競選團隊檢舉後查證屬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投保單位或雇主未依第12條規定,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退保手續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于美人未幫競選團隊加保勞保,遭勞動部裁罰2萬元。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于美人未幫競選團隊加保勞保,遭勞動部裁罰2萬元。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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