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倍券不得轉售 切勿不法收購

為振興受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的國內經濟,政府推出振興五倍券已自八日啟用,法務部表示,依法五倍券不得轉售,民眾切勿不法收購或偽造、變造使用,亦會有刑事責任,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對於任何涉及犯罪之不法情事,均將依法速查嚴辦,絕不寬貸,以保障守法民眾權益。

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振興五倍券有使用限制,不得轉售為其一。營業人違反該規定,依同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不得兌領,且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兌領款項之資格。五倍券為財物,亦屬有價證券,若以詐欺、恐嚇或施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收購者,恐涉及刑法詐欺、恐嚇、妨害自由等罪責,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