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坑溪飄油汙 調理包工廠作祟

環保局22日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坑溪河面飄浮油汙,循線查獲上游食品工廠雖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卻未妥善維護,導致廢水流入五股坑溪汙染環境。環保局人員當場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稽查員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發現溪水表層浮有油脂,但沒有驗出急毒性及重金屬。沿上游尋找,發現某食品工廠未妥善維護廢水處理設施,導致廢水沿場外側溝排放至五股坑溪,影響水質。

環保局當場依法開單告發,要求公司加強廢水處理設施功能並增加維護頻率,仍將不定期前往巡查,若再發現汙染將加重處分。後續將加強各河段水汙染專案稽查。

環保局表示,河川汙染稍縱即逝,為取得有利汙染事證,除稽查人員現場判斷及經驗累積,亦仰賴民眾掌握第一時間報案,留下相關資訊及位置,才能有效找出汙染源。

工廠廢水無論多寡均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標準後才能排放,若規模較大者,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並將清洗廢水納入許可規範一併處理,否則最重將面臨2000萬元罰鍰以及停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