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盜身分辦房款 套現200萬

聯邦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近日發布消息,兩名橙縣越南裔居民盜用他人身分騙取超過200萬贓款被起訴,兩名被告通過盜用他人信息在銀行辦理重新貸款而取得現金(cashing out mortgages)。受害人多為越南裔長者。兩名被告被指控銀行欺詐、電信詐騙、盜取個人身分等多項罪名,但目前均被保釋在外。

兩名被告分別為47歲的園林市(Garden Grove)居民Thao Thi Kim Nguyen,以及55歲的西敏市(Westminster)人Nghiep Chinh Nguyen。兩人最近一次在7月31日下午於聖塔安那法院過堂。兩人在過堂時均不認罪。下次過堂時間是9月26日。

根據訴狀,被告通過將受害人的房屋重新貸款變現,從而從銀行套取贓款。訴狀中稱,在2018年的四個月中,Thao Nguyen以其名在兩個銀行開設帳戶以獲取贓款。在行騙過程中,被告獲取受害人的個人資料,另一名被告Nghiep Nguyen和其他同謀假扮受害者在Thao Nguyen的陪同下一起到銀行辦手續,以受害人的房屋抵押貸款,獲得現金。被告會仿照受害人的字跡在文件上簽字。在此過程中,Nghiep Nguyen會用假的受害人駕照和社會安全卡來辦理手續,並偽造假的房屋產權書(grant deed)。

Thao Nguyen以此接收了超200萬元的贓款,並將這些錢轉移到其他帳戶。她支出共計約100萬現金,剩下的贓款分給其他共謀者。兩名被告共計詐騙了218萬2753元。

在2018年7月,Thao Nguyen以她的名字開設了一個銀行帳戶,當月月底,Nghiep Nguyen和另一名同謀假扮房產業主,在Thao Nguyen的陪同下來到銀行。兩天後,Nghiep Nguyen在受害人位於園林市和長堤市的兩處房產產權書上偽造了簽名。他還用假身分證將Thao Nguyen的名字加在銀行帳戶上,稱Thao Nguyen是他的女兒。2018年8月,Thao Nguyen通過貸款騙局收到了62萬3196元現金,之後再將贓款轉移至其他帳戶。

若罪名成立,兩名被告每項指控最高可判30年刑期。

該案由FBI,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監察長辦公室,以及國稅局犯罪調查科聯合偵查。長堤市警局,加州檢察長辦公室,阿拉米達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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