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軟體成陷阱?彰化縣警員被控性侵女網友 警方:從嚴偵辦
這一名30歲男警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女子,兩人相約見面二次後發生性關係,但事後女方指控男警,才見面第二次就被強吻、撫摸胸部等處,並在違反意願下遭對方性侵得逞,對於被男警猥褻行徑感到不堪,憤而報警。
根據女方指控,她跟該男警透過網路交友軟體Omi認識,隨後在今年1月中旬首次見面吃飯,但無確認交往,3天後兩人又相約吃晚餐,飯後散步聊天,男方就意圖摟肩、親吻等,女方認為太快了,男方卻說,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等語。
女方指控,後來男方稱要載她去搭高鐵,卻在車上強吻她,接著撫摸胸、大腿與私密處等,隨後將她載往男方家,碰到男方媽媽時,男警還向媽媽介紹「這是我的女朋友」,後來男警疑違反其意願強行性侵得逞;結束後才載她去高鐵搭車。事後女方跟友人訴苦,並在網路Dcard抱怨男方惡行,提醒交友謹慎,但仍有心不甘決定報警,控告男子性侵。
女網友隨後將事件po上DCARE,痛罵男警,男警在得知後,欲向女網友要求刪除貼文,才發覺已被女方封鎖,男警為此一度追到雲林尋找女方,女網友亦向雲林警方報案遭男警性侵。
員林警分局證實接獲報案,初步調查,2人去年底交往,並在今年1月分手,事發後男警到案堅稱2人是交往關係,沒有性侵,女子則否認交往,表明是男警違反意願硬上,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該男警曾任偵查佐、交通分隊等警務,外型高挑俊俏,平時工作尚佳,曾攔詐有功獲頒表揚,對於陷入性侵疑雲,同事則驚覺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