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的申訴案多達510件!使用社群媒體直播購物要注意的三件事

隨著網路、社群軟體越來越普及,不少實體上的交易都轉到網路上來進行,想必有不少人看過藝人開箱文直播、線上拍賣直播、線上遊戲直播等,賣家透過這股快速傳播的力量在宣傳商品,而直播的即時回覆也能讓買家賣家直接進行互動。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社群媒體購物之前,務必仔細查證賣家相關資訊,以避免消費糾紛,根據行政院消保處消費申訴資料庫統計,去(106)年1月至12月間,民眾利用社群媒體購物發生的申訴案累計為510件,其中以透過臉書而滋生的申訴案最多達488件,其次Line為22件,而最常見的交易糾紛類型為:退貨問題、退款問題、商品瑕疵、廣告不實或仿冒等。

 

去年七月也曾發生過直播購物糾紛事件,當時保二接獲民眾組自救會指控,販賣二手精品阿邦師集團在臉書直播平台等多處拍賣物品,不僅真假參雜,有委賣人也表示沒收到款項,警方在訊後依違反商標法及詐欺罪嫌送辦,最後檢方裁定三人各以十萬元交保。

 

利用直播進行拍賣的網路賣家越來越多,購物陷阱和糾紛也隨之增加,所以即使現在的交易比以往更加方便,許多細節還是不可不防,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1.網路直播購物仍受消保法規範

 

就如同其他的購物模式,如果收到商品後發現不符合原來的預期,依然受到消保法的規範,所以消費者還是可以擁有7天鑑賞期以及退換貨的服務,不過消保處也建議消費者在提供個人資料及付款前,先查詢業者或賣家的基本資料,並瞭解該業者是否曾經被投訴過,再決定是否要消費。

 

2.慎選賣家

 

有句話說:「現在跟你在網路上聊天的不知是人還是狗」,也就是說網路無遠弗屆,可以讓我們跟地球另一端的人聯絡,也可以讓我們買到平常不容易取得的東西,但前提是許多人會利用這種方便來欺騙消費者。

 

像是之前消基會曾接到消費者申訴個案,發現會有直播賣家對於價錢前後說法不一或是消費者遭封鎖後、賣家消失,而往往會發現寄信、私訊或是打電話都毫無回應。

 

所以在購買商品之前,還是得冷靜看一下網友對該賣家的評論,並且提高警覺,不要貪小便宜也別衝動購物,以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3.交易方式

 

現在便利商店的交貨便服務以及郵寄服務都非常方便,可能比較少人願意花時間面交,不過直播購物時,要找到真正賣家應該不難,所以可以詢問是否願意約面交,如果不願意的話,也一定要確認該賣家不是使用假帳號、假照片,有覺得哪裡不對勁就趕緊停止交易,這樣也少了後續可能發生的糾紛。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