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車延遲影響退稅權益 國稅局提醒應先買新車後汰舊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9日電)全球缺車潮來襲,國稅局提醒,民眾應在購買新車完成領牌登記後,再於6個月內完成報廢或出口舊車,以免因廠商延遲交車,致新車掛牌日距報廢日逾6個月,影響退稅權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官員指出,民眾若先報廢舊車,再訂購新車,車廠因受疫情或原物料短缺影響延遲交車,導致新車掛牌日距報廢日超過6個月,不符合汰舊及換新應在6個月內完成的規定,無法減徵退還貨物稅。

也就是說,報廢或出口舊車,以及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應在6個月內完成;缺車潮之下,民眾先汰舊、再買新,若遇延遲交車情況,可能影響退稅權益。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前述報廢日是以舊車車體回收日、或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的最後完成日認定,新車領牌日應在舊車報廢日或出口日的「前、後6個月內」。

舉例來說,舊車的車體回收日為111年5月3日,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為111年5月5日,則報廢完成日為111年5月5日,所購新車應於110年11月5日至111年11月5日間,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但因11月5日為假日,因此可順延11月7日。

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時常接獲民眾反映新車未完成領牌,就將舊車報廢,致新車領牌時已超過6個月期限,為避免前述情形,提醒民眾得先購買新車完成領牌登記後,再於6個月內完成報廢或出口舊車,也就是採先買新、後汰舊方式,以免新車延遲交車影響退稅權益。(編輯:蘇志宗)1110519